免责条约
法律的考试快到了,这几天,讲师很努力的在和我们一起复习,今天一起讨论了合约法里的一个重点【 免责条约 】。
倘若造成任何损失,如,人命伤亡,本公司将不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还有,最常见的【 park at your own risk 】
免责,免去一切责任。
不要以为一切免责条约都会被法律接受,这些免责条约有着几套十分严谨的规矩来局限,以保护消费人,也因为如此,学的我满脑子涨,密密麻麻的案例,密密麻麻的法律规条,密密麻麻的法律常规……我的天啊!
在这么多烦人的文字堆里,我放松了一下,发了一条英文的发布在面书。如果翻成华文,应该是
【 本人将不负任何因为心碎而造成的伤亡 】
LOVE AT OWN RISK
爱情不就是一份合约吗?在这一份合约里,甲方需要忠于乙方,乙方亦是。倘若任何一方违背诺言,将会受到另一方不可预料的回报。是的,你可能会被痛骂一顿,你可能被赏一巴掌,你可能会被痛殴,甚至还有生命的危险。这一点都不假,男人的爱情不二法则,不就是,分手时一定要在人多或是相识的第三者的陪同下。
那又为什么,法院不愿意把爱情合约,同居合约,列为合约的一种呢,为什么不愿意用法律来框立爱情法则?官方的答案是,—— 爱情不能被列为商品
我该怎么去衡量爱情,用尺,用秤,是他爱你多一点,是他爱她多一点,是我爱你多一些。那如果我爱上了两个人呢? 我爱你三分,爱他七分。还是,我只爱我自己,爱自己十分,十分爱自己。
爱情没有衡量的工具,他更不能被框架,爱情由心生,心怎么绑?
【 本人将不负任何因为心碎而造成的伤亡 】
LOVE AT OWN RISK
这是不需要通过法律承认的,不二爱情免责条约
有看过一些话~也觉得很有道理。分享~
回覆刪除[要是你爱上了第一个人和第二个人,你应该选择第二个。因为如果你真的爱第一个,你就不会爱上第二个.]
有些时候,爱情,不像数学,或是一条科学原则。
回覆刪除在爱情里
1 + 1 可以等于 0 闹翻了
1 + 1 可以等于 1 分手了,依然是朋友
1 + 1 可以等于 2 深爱也只有彼此
1 + 1 可以等于 3 分辨不了 最爱的那个
1 + 1 可以等于无限 成家了,生小孩了,小孩生小孩了
哈哈
理解你要表达的~
回覆刪除爱情~是一个很抽象的“东西” 、感觉
可是走过必成长的吧。。
哈哈~孩子生的孩子叫孙子..XD